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听证纪律
一、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围绕被拆迁房屋的相关证据,就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补偿方式和过渡期限、过渡方式等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进行陈述、答辩和举证。 二、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服从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时不得高声喧哗,吵闹,严禁相互漫骂,攻击等行为,对方陈述时,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打断对方发言。 三、 未经主持人同意,申请人或申请人听证中途自行退出的,按缺席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