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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程序

一、办理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考察—审核—送省厅审批—颁发资质证书
三、办理条件:
1、 取得营业执照
2、 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 有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开发业绩等
四、所需资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 营业执照
3、 企业章程
4、 验资证明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6、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7、 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五、办理时限:20日
(由市房管局开发建设科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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