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办事指南
-
-行政许可
--
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一、办理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备案—发布公告
三、办理条件:
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
四、所需资料:
1、 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
2、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 业主公约
五、办理时限
:15日
(由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负责办理)
Copyright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宝鸡市房产管理局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电话:0917-3656749 E-mail:bjfgj@baojifdc.gov.cn
技术支持:宝鸡市信息中心
宝鸡市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议使用 IE6.0+ 在1024*768分辫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