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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
必收要件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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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登记 |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用地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产权人身份证明资料 |
16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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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
3.产权人身份证明资料 |
1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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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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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 |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
2.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它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抵押房地产价值证明资料
5.产权人身份证明资料 |
10个工作日 |
| 说明:登记时限从受理之日计算,不包括房产测绘时间和应公告时间 |